胡適是五四運動和新文化運動的代表人物之一。
1891年,胡適在上海出生。他曾在上海學堂讀書,後來又到美國留學,因而有機會接觸西方的思想文化。
1917年1月,他在雜誌《新青年》上發表了一篇題為《文學改良芻議》的文章,提倡改良文學,強調以白話文代替文言文作為正式的文學語言。他的提議大受歡迎。
1917年夏天,胡適回國,到北京大學當教授。除了提倡白話文外,他還提倡民主和科學。
胡適認為科學的基本精神是尊重事實,尊重證據。他提出「大膽假設,小心求證」的態度,認為凡事都應先大膽地作出假設,經過嚴密的推理,再小心尋找證據來證實。
因此,他反對缺乏根據的學說,並懷疑傳統的信念和古老的迷信。他認為沒有充份證據的信念或學說,應該加以懷疑。
胡適認為科學精神不但表現在自然科學的研究上,在人文科學方面和為人處世上,也要充份發揮科學精神。他的學說對科學和文學兩方面有很大的影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