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百多年前,西方傳教士到香港積極投入傳教和社會服務。除教育和醫療外,還設立孤兒院和老人院,照顧被遺棄的嬰孩和乏人照顧的長者。
當時的香港受英國統治,政府高層人員都是英國人,需要懂英文的華人幫忙工作,而西來的商人也依賴懂英語的華人為他們翻譯。教會辦的學校不少教師都是外籍教士,負責教授英文。因此在十九世紀的中後期,政府的高級官員或者商業上有成就的華人,大都精通英語,也十居其九是教徒或與教會有關,例如孫中山先生,在香港讀書時就信奉了基督教;香港早期著名華人伍廷芳,是第一個取得英國大律師資格的中國人,1861年畢業於教會辦的聖保羅書院。
傳教士一方面傳教,另一方面提供教育和醫療等各種社會服務,把西方文化、價值觀念引進香港。香港這個彈丸之地,能成為今天中西文化交匯的大城市,教會的貢獻功不可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