故事發生在約二千七百年前的春秋時代。一次,鄭國的國君莊公,因母親和弟弟反對他,十分憤怒。待一切過去之後,莊公便把弟弟囚禁起來,又把母親驅逐到城外,不准回來。氣憤不平的莊公更發下誓言,說與母親「不到地下,不再相見。」意思是除非將來死後到了地府,否則一定不會和母親再見面。
有一天,莊公請潁孝叔作客,以很好的食物款待。奇怪的是,潁孝叔並不吃。
「你為什麼不吃呢?這些是最上等的食物啊!」莊公說道。
潁孝叔回答說:「對不起!我不是不想吃,而是不敢吃──因為我知道母親從來也沒有吃過這樣好吃的東西,所以我做兒子的不敢吃。」
潁孝叔想了一下,又說:「請問我可不可以把這樣美味的東西帶回家
,給母親享用呢?我平時也是這樣做的。」
莊公說不出話來。原來,他給潁孝叔的孝心感動,不期然想起了自己的母親。
潁孝叔看見莊公一臉悲痛的樣子,以為自己做錯了事,忐忑不安地問:「是不是我說錯了話呢?」
莊公搖搖頭,接?便把他和母親的事說了出來。「她到底是我的母親,可是,我又確實說了那樣的話,該怎辦呢?」他說。
「你那句話的意思是,只會跟母親在地下相見,對嗎?」潁孝叔問。莊公點點頭。
「那很簡單啊!」潁孝叔繼續說:「你只要掘一條地道,通往母親所住的地方,母子二人在地道
見面,便不算食言了,對嗎?」
莊公聽了,如釋重負,當天就命人開掘地道,盼望早日與母親見面。潁孝叔不但自己孝順,還推孝及人,感動莊公,成為千古佳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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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雜感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