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祐二年(1057年)夏,京師大水,流經城南半部的惠民河堵塞不通,沖壞城南安上門,毀了官私房屋數萬間,災情非常嚴重。朝廷下詔,要求拆除惠民河沿岸違法的建築,以疏通河道,消除水患。但權貴卻弄虛作假,把沿河官地說成是私有地,反對拆除。於是包拯便派人翻查沿河官地所立的界標,發現權貴虛報地畝。包拯上奏朝廷,堅決拆除,打擊了權貴們的氣焰。
此外,包拯又整飭了開封府吏的驕橫態度。當時,開封府吏六百人,府中一切事務都要通過他們。他們熟悉內情,常欺下瞞上。包拯到任後,府吏便拿來大堆文書來試探他。一般知府看到大堆文書都很少翻閱,但包拯卻仔細審看,結果發現文書中夾雜了不少舊案。經盤問後,府吏承認他們困擾長官的目的,包拯亦將他們嚴懲。自此以後,府吏再不敢從中弄事。
包拯又改善了開封府的制度。以往訴訟人不能直接到開封府大庭自送狀紙,而是由府吏接收狀紙,稱作「牌司」,再由他們呈送長官,長官批下的判詞亦由他們轉給訴訟人。這樣中間經過一些手續,府吏便可從中作弊。包拯上任後,下令打開府衙正門,允許訴訟人直接到大庭下向長官自陳是非曲直,府吏就沒有機會欺壓訴訟人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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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拯生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