魯迅一生留下了700餘萬字的著譯,若加上日記、書信等,其所留世文字更達1000萬字以上,對中國文化事業貢獻甚大。
魯迅在世時出版了小說集《故事新編》、雜文集《而已集》、《三閑集》、《二心集》、《花邊文學》等八種;翻譯了法捷耶夫的《毀滅》等多種小說,又輯錄了《會稽郡故書雜集》等四種輯本;主編了《國民新報》的文藝副刊、《莽原》、《語絲》、《奔流》、《萌芽》、《譯文》等文藝期刊;又搜集、研究、整理大量的古典文學,編著《中國小說史略》、《漢文學史綱要》,整理《嵇康集》,輯錄《會稽郡故書雜錄》、《古小說鉤沈》、《唐宋傳奇錄》、《小說舊聞鈔》等。
魯迅逝世後,他的著作更大量出版,例如1938年出版的《魯迅全集》 (二十卷);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的出版有《魯迅全集》(十卷)、《魯迅譯文集》(十卷)、《魯迅日記》(二卷)、《魯迅書信集》、《魯迅全集》(十六卷)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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